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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湖南省望城县含浦镇房屋征拆案件
作者:任达 律师  时间:2013年09月13日
2006年12月,望城县含浦镇村民谢某.黄某.孙某.李某.邓某招到任达律师,诉称其五人再被隐瞒与欺诈的情况下与含浦镇政府签订了一份显失公平的房屋拆迁协议,签订房屋征拆协议之时已有新的补偿文件下发,但是镇政府隐瞒和拒绝拿出新文件,仍然拿出老文件规定的补偿标准与五人签订房屋征拆协议。
      任达律师接受委托后,当即向望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县法院立案庭发现被告为含浦镇政府后拒绝受理该案,并在2007年2月向五人各出具告知书一份,告知五人应到有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或处理。在得不到不符合法院规定的告知书后,任达律师立即向望城县人民检察院提出书面申诉,要求检查院依法监督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检察院民事行政科检察官在看完材料后虽然认同应当立案的观点,但同时表示由于县法院没有下达裁定书,不得监督为由,拒绝了任达律师的请求。在这种情苦下,任达律师不得不再次书写申诉材料递至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又以同样理由推脱。
      看着五人冤屈无助的眼神,任达律师下定决心无论多大的阻力与困难一定要立案,并争取五人应得的合法权益。在这种一粒和决心的推动下,任达律师在半年之内跑遍了省检察院.省政法委,最后在有关领导的支持下,望城县法院依法受理了该案,经过开庭审理任达律师为五人各争取了十万左右的房屋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