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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在停车场丢失了自己车内的财物,停车场有责任吗?
作者:任达 律师  时间:2015年10月16日
停车纠纷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很多商家为了招揽客户,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停车服务仅为增值性服务。如果车主在这家企业消费,企业提供的免费停车服务,就是说这个服务是无偿的,那么遗失,或是被人损毁,根据《合同法》第374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的保管物品损毁、丢失,保管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所以企业是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是有偿服务,又有相关的票据证明,那肯定企业是需要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