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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有名合同基本特征一览
作者:任达 律师  时间:2015年11月12日
有名合同基本特征一览     合同,按照是否以符合法定的形式或履行法定的手续作为生效条件进行划分可以分为要式合同;以是否以交付作为生效条件为标准可以划分为实践合同和诺诚合同;以负有给付义务的是合同之一方还是双方作为依据分为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以接受给付一方是否需要支付相应对价作为标准可以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对于合同性质的准备把握,是确定当事人是否负有责任、应担承担何种责任、合同是否生效等基本问题的基础。本文中,笔者针对合同法中规定的有名合同的性质进行一个整体的梳理,希望对于各位同仁处理实务问题能够所有助益:
1.买卖合同是体现意思自治最全面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有偿合同。
2.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不要式合同。
3.借款合同一般是要式合同、有偿合同。
4.租赁合同是有偿合同、诺成合同。
5.承揽合同为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不要式合同。
6.建设工程合同是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7.运输合同原则上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格式合同。
8.技术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9.技术开发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
10.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不要式合同、双务合同。
11.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不要式合同。
12.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13.行纪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14.居间合同为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